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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8-29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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匠人教育
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,编写培训教材,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。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、考试大纲和试题。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、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。
考试科目: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,均设四个科目:药事管理与法规、药学专业知识、
综合知识与技能·药学、中药学专业知识。
考试安排:考试每年举行一次,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,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,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。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。
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
2012年10月13日 上午 09:00 - 11:30 药学(中药学)专业知识(一)
2012年10月13日 下午 14:00 - 16:30 药学(中药学)专业知识(二)
2012年10月14日 上午 09:00 - 11:30 药事管理与法规
2012年10月14日 下午 14:00 - 16:30 综合知识与技能(药学、中药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