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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3-26 15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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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理《法规》考点:要约
1、寄送的价目表、拍卖公告、招标公告、招股说明书、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。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,视为要约。
2、要约生效: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。
3、要约可以撤销,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要约不得撤销:A.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;B.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,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。
4、要约失效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要约失效:(a)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;(b)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;(c)承诺期限届满,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;(d)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。